中管院拿公章有权派侵权打击报复行为罪责难逃
来源: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第二届理事会暨管理机构
发布时间: 2020-10-11 06:52:00
1、理事会基本制度决定中管院负责人必须经过全体理事会选举产生,如负责人有政治、经济、作风等错误,可以通过全体常务理事大会罢免,否则其他组织、其他理由都无权否定选举结果合法性,以中管院名义发布的九、十公告都是非法严重侵权行为。
2、章程是中管院宪法。章程面前人人平等,中管院成立公司设立研究所属重大事项,必需由三分之二理事按程序表决才为生效,否则任何个人决定都是不成立的。
3、在中管院行政班子没有正式成立前,任何个人都无权以中管院名义在官网上发布公告,否则都是非法的。
强烈要求中管院拿公章有权派停止对负责人和临时班子一切侵害和打击报复行为,尽早撤消官网上侵权公告,否则将受到法律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