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决不允许祸害中管院的当权者胡来
来源: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第二届理事会暨管理机构
发布时间: 2021-05-18 01:15:00
正当北京市互联网 法院、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即将对旅促会违法乱纪进行审判之际,“院官网” 第十一号通告又出笼了,他们为了打掉负责人在不到一年里发了三个公告, 遗憾的是他们八年没发一个发展中管院的文件,这正是他们必然失败的 “命运”吧!黄智湧和王家粤非常害怕中管院选出负责人领导全体职工夺 回被他们侵占的权力,拼凑通告践踏法律吓唬中管院人民,选出负责人和 中管院人民是吓不倒的。八年来中管人受够了旅促会黄智湧、王家粤愚弄 和压迫,现在到了拿起法律武器捍卫维护自己权力的时候了,与通告谬误 进行坚决斗争。
一、田志强和王家粤发中管院通告非法无效。“两法合文”本身就是 一个政治笑话,这是中管院长期违法操作又一证明,给国家智库丢尽了脸。 中国电子商会文件[2009]中电商字 021 号,于 2009 年 10 月 19 日已免 去田志强法定代表人资格。王家粤是多家企业老板和法定代表人,不是中 管院职工,不是中管院行政负责人不主持日常工作,只是 2012 年办登记 的挂名法定代表人。田志强是罢免法人,王家粤是挂名法人,他俩没有权 发这个通告不具有法律效力,特别是在三分之二常务理事没有授权情况下 更是非法的。
二、选出负责人和新班子是受法律保护。旅促会黄智湧、王家粤把选 出负责人的行为诬陷为“反动组织”、“非法出版物”和“坏人坏事”是 严重侵权,2020 年 6 月 15 日已由北京市互联网法院立案即将审判。旅 促会非法侵占中管院独立法人权益必须按法律程序还返中管院,2020 年 8 月 23 日由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立案即将审判。
三、选出负责人新班子依法产生是推不翻的。按照《民法总则》第 89 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细则》31 条和中管院《章程》规定:2017 年 9 月 25 日全体常务理事大会选举负责人,17 票高票当选是依法产生的,在 理事会制度下选举结果就是法律体现,旅促会等其他组织和任何人都无法 撤消和否定选举结果。中管院理事会选举结果受到法律保护。
四、修改章程是法律赋予的权力。中管院章程第五十二条规定,“章 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修改”。修改中管院章程是“依法办院”体现, 也是中管院大多数研究所发展的需要,是正义之举,不是非法的。
五、对选出负责人政治迫害将受到法律追究。公告中所散布的 1992 年成立科技进步研究所是私刻公章,选出负责人 2006 年已被中管院免职 开除,这是天大的笑话!历时三年的“资审委”是怎么审的?常务理事会 是怎么选出的?这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吗?这一切都是无中生有的谣言, 是政治迫害,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哪里有迫害,哪里就有反抗!谁抢走了中管院权力,我们就要夺回来, 这是历史必然逻辑,是一股中管院自己解放自己强大而不阻挡的力量。八 年来,中管人没有在黄智湧、王家粤身上得到半点好处,八年处在煎熬和 折磨之中受够了。不愿受黄智湧、王家粤愚弄和欺压的中管人,紧密团结 负责人新班子周围,捍卫维护属于中管人自己的权益,担当建设新型中管 院重任,胜利一定属于中管院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