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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管院第二届常务理事会坚决反对黄智湧“非法选举”政治操弄干扰中管院新法人证书的换领的严正声明

来源: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理事会暨行政管理机构

发布时间: 2021-10-25 01:31:00

2021年10月20日,黄智湧主持非法选举取代已成立中管院第二届理事会暨院管理委员会是严重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其根本目的是中国(深圳)旅游文化资源开发促进会(简称旅促会)在法人证书变更期再拿到中管院后五年的举办权,实现旅促会对中管院法权15年侵占。中管院第二届常务理事会一致认为:旅促会脱钩后不放手搞换届干扰中管院工作,这是明目张胆对抗中央指示,违反“和谐办院、依法办院”的基本原则。李博作为一家民企老板不是中管院职工,当中管院法定代表人是违法的。黄智湧“一院两会”政治操弄应得到法律追究。2021年10月20日黄智湧主持召开“第二届换届会”是非法的,我院表示坚决反对。

 一、黄智湧“非法选举”企图推翻已成立的第二届理事会是错误的。中管院第二届理事会是依法依规依章成立的,2012年中管院实行法人理事会制度改革,2014年11月24日成立第一届理事会,根据章程规定2018年到届,黄智湧到期阻挠换届。2019年李树林负责人启动第二届理事会换届工作,组织全院各所修改章程,并完成了《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章程(修正稿)》,以92所为基础提名“理事、常务理事和领导成员”,2020年11月20日召开第二届理事大会依法产生了中管院的决策机构和管理机构,选举和任命李树林为中管院行政负责人(院长)和法定代表人。2020年11月22日,将中管院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的“选举结果、工作报告、章程修改稿、拖期换届说明、法定代表人的简历”等五份文件上报中央编办备案。

 2021年10月20日“非法选举会”严重违反章程和会议程序。会议没有正式文件通知,以彭惠超个人名义私自通知。换届没有对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没有讨论和修正章程,没有公布法定代表人简历,严重违反《中管院章程》规定。33名理事没有体现中管院92所全体利益代表性,而是以深圳外来人为主体占27%,社会来路不明理事占24%,拒绝参会的占21%,是一场虚假的没有公信力的闹剧。

 二、李博不具备中管院法定代表人条件和资格,他是“社会人”对中管院法权第三次侵害。中管院16年停工停产和民不聊生,很重要原因是社会势力对中管院的侵害。第一次2006年的前6年,田志强当法人“打砸抢抓”;第二次2012年这10年,王家粤当法人窃用公章乱盖;第三次2021年,李博当法人严重违法违纪。16年中管院从来没有走向科研发展正轨之路。

 2020年10月28日,中央编办已有明确的指示,王家粤把法人交给中管院,王家粤作为民企老板不具备中管院法定代表人的条件,不是依法产生的行政负责人不能出任中管院法定代表人。

 李博当中管院法定代表人是换汤不换药,他不是中管院职工是民企老板,他违反《民法典》89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和《中管院章程(修正稿)》规定,李博不是依法依规依章产生的中管院行政负责人,所以他是违法产生的中管院法定代表人,李博出任中管院法定代表人是违法的,用李博换领中管院法人证书也是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

 黄智湧企图用李博来取缔李树林法人地位是错误的,李树林是中管院两届理事会依法产生的行政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32岁破格晋升副教授。他在中管院工作近30年为本土培养出管理工作者,他对建设新型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以及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管理科学伟大事业,有总体设计和具体实施计划。

 三、决不允许黄智湧搞“深圳版中管院”继续侵害中管院。2012年旅促会变更登记时就把中管院“公章、官网和证书”从北京拿到深圳旅促会,旅促会把中管院列为的下属的两级单位,把北京中管院改为深圳中管院,中管院法定代表人由旅促会直派,取消中管院北京住所,由旅促会另设假住所,不承认历史已有92个所合法地位、不管92所死活。10多年来,深圳中管院已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组织系统。为捍卫深圳中管院利益,他们拒不向两届理事会和领导班子交权,使新班子无法正常工作,造成中管院10年停工停产损失上亿。

 2021年10月20日黄智湧搞的非法选举,就是中管院在11月24日证书变更成他们提名的李博法定代表人,实现他们继续举办中管院后五年,用“深圳中管院”改变中管院宗旨、根本性质和基本制度。

 为此,中管院第二届理事会严正声明如下:

 第一,李博民企老板是违法产生的中管院法定代表人,李博没有资格成为换领中管院法人证书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李树林是两届常务理事会依法依规依章产生的中管院行政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他是中管院法人证书换领合法代表。

 第三,第二届理事会暨院管理委员会是中管院唯一合法的决策和行政管理机构,应当得到承认和肯定。

 

 中管院第二届理事会暨院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