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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依法恢复中管院负责人李树林名誉判决挂名法人侵权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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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9-16 17:09:57

中管院负责人李树林状告挂名法定代表人王家粤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2022年6月1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判决。

从2012年开始中国旅游文化资源开发促进会侵吞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法人10年,他们受利益和权力驱动阻挠依法产生中管院负责人李树林上任执政,在中管院官网上三年连发五个上万字公告,有13处之多对李树林进行侮辱、诽谤和侵权成立。所发公告除在社会上广泛传播外,还做成红头文件上送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假乱真违法滥权对抗上级监察部门查处。他们侵权行为严重破坏了《民法典》法人理事会制度建设,给国家管理科学事业造成十分严重损失。

法院认为:中管院官网发布多份公告中,“对基本事实的真实性承担举证责任”,“涉案言论中管院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客观事实存在”。原告李树林诉请相关的事实具有证据合法性;对被告王家粤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证明目的均不认可。

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李树林胜诉、王家粤败诉。法院判决被告删除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网站上发布的公告9、公告10(包括4个附件)、公告11、公告13、公告14,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连续三日刊登致歉声明,向李树林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因中管院网站已于2022年1月14日被国家网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法院将依法选择一家全国发行的报刊公布判决主要内容。

据了解:中管院常务理事会暨院行政管理机构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对执行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问题做出了全面部署。

 北京互联网法院民事判决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