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林主持中管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用小组第五次学习:[学习运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个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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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10-11 15:10:00
2022年7月30日,李树林同志主持中管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用小组第五次学习,全组围绕“学习运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个法宝”进行认真讨论,一致认为:中管院10年法人治理正是伴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走过来的,我们倍感亲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事业单位经营管理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2012年实行法人治理改革作为建设新型中管院的改革目标,事业单位正在由行政管理向法治管理转变,中管院探索“人员自聘、课题自找、经费自筹、班子自选”是新时代发展事业单位一种新模式,应当得到肯定和支持。
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中管院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指导,我院实践证明:事业单位法人治理改革不是搞“私有化、股份化、社团化”,它应是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一种“共有制”新形式。中管院坚持“在进程中推进、在困难中坚持、在发展中提高”全过程法人治理,推动了中管院治理现代化。从中管院治理遇到困难来看,急需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出台更多促进法治管理的政策与措施,为改革法治护航。
治理出效果。中管院治理实践的10年,是学习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10年,也是落实中央编办关于“法人理事会制度、和谐办院、依法办院和法人回归”指导政策的结果。没有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没有中管院治理一切。过去中管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思想现代化的受益者。今后和将来我院应更加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尽快回到振兴科技发展主业上来,早日建成新型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而奋斗。(前程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