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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管院常务理事会关于推动事业单位法治化改革建设新型中管院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来源: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理事会

发布时间: 2025-09-29 16:50:07

【内容提要:1、陈云与中管院关系的问题。2、法治化改革目标与成果的问题。3、社团举办体制的问题。4、真假中管院的问题。5、依法治院与监管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中央新政与我院发展实际高度契合,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将中央新政与我院需求深度融合,形成中管院法治化改革专项纲要,这是一场历时12年、触动最深、规模最大、复杂度最高的事业单位改革工程。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简称“新管院”)是老一辈革命家和科学家开创的管理科学事业。自上世纪八十年代,经陈云同志批示、国家科委批准成立以来,我院已走过38年改革历程,诞生于改革、发展于改革、成长于治理。实践雄辩证明:唯有以法治化改革破解发展困局,才能实现由乱到治的根本性转变,建设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型中管院。

38年改革之路并非坦途,风浪从未停歇。特别是社团介入举办的20年间,从中国电子商会8年管控导致的管理分裂,到中国旅游文化资源开发促进会(简称“旅促会”)12年“管办一体”引发的治理争议,法治化改革遭遇多重挑战。全体中管人以“国家科学利益高于一切”为信念,化精神为力量,闯过道道难关,走出了一条从打破“铁饭碗”到法治化治理的特色改革之路,有效破解了“思想为先、发展为根、体制为魂、组织为本、监管依法”五大核心难题,实现了发展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

为进一步提升法治化改革水平,加快新型中管院建设,加强与兄弟事业单位交流,院常务理事会作出如下决定:

一、陈云与新管院关系的问题

锚定历史根基:陈云管理科学思想的传承与实践。陈云同志的批示是中管院成立的关键起点,中管院的诞生与发展根植于陈云管理科学思想。这一思想源于抗日战争时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科技体制改革浪潮中实现新发展,形成了为提升各级管理干部科学决策能力而构建的系统思想与完整体系。

陈云管理科学思想与中管院的内在联系体现三个方面:一是要求新管院打破“铁饭碗”,探索区别于传统科研院所的新型体制;二是打造中国特色智囊团,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三是培育兼具自然科学与管理科学素养的复合型干部队伍。38年来,我院始终践行这一改革路线,即便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脱钩等困难时期,仍坚守初心,较好完成了既定任务,推动管理科学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中分离,成为中国新生科学的重要力量,既服务国内发展,也为全球南方现代化储备智力资源,充分体现陈云思想价值。在第一代领导人田夫和第二代领导人李树林带领下,当今一代又一代新管院人接续奋斗,已成为陈云开创的管理科学事业的主力军、可靠继承者和接班人。

二、法治化改革目标与成果的问题

聚焦核心目标:法治化改革的方向与实践成果。我院法治化改革以陈云管理科学思想为动力,以法人治理责任落地为核心目标,着力构建三大体系:在体制上实行法人理事会制度,建立“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治理架构;在机制上推行“去编制化、去经费化、去行政化”经营模式;在制度上探索“国有、法治、社办和集体所有”崭新制度,最终建成以非营利性为属性、以公益性和服务性为目的的新型中管院。

38年来,在国家基本无直接拨款的情况下,我院依靠改革系统创新实现自主发展。政策扶植、智库咨询、知识价值转化、政研企合作等软知本作用,成为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全院已拥有规模以上科研发展机构47家,近千名科研与管理人员,在老一辈革命家治党治国思想研究、改革开放理论创新、管理本土化案例建设、全球南南合作研究等领域居于国内领先水平。累计出版上百种学术专著、3000多篇学术论文。关于绿色农业发展、软着陆建议、企业家培训体系建设等智库报告获中央领导重视与批示。如今我院正从中国问题研究中心向全球南方发展研究中心转型,逐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管理智库。

三、社团举办体制的问题

破解关键梗阻:社团举办体制失败原因与改革建议。社团举办管控中管院20年的实践表明,该体制存在根本性缺陷。中管院作为承载国家管理科学研究使命的“中字头”平台,本应具备强大政策与资源优势,却因举办体制错位,陷入监管缺位、发展受限的困境。

前期中国电子商会举办的8年间,因利益争夺导致中管院分裂为“三派一面”,科研生产陷入荒废;2012年至2024年旅促会举办期间,虽明确实行法人理事会制度改革,但旅促会随即改变治理性质,推行“管办一体”,将中管院公章等核心职权收归自身管控,引发长达12年的维权争议。我院经3年专题研究,于2021年5月提交《中国管理科学研究治理现代化白皮书》(20万字)研究报告。明确指出:社团组织不具备举办国家事业单位的资格,缺乏政策制定能力、资源支撑能力与专业管理能力,且易引发权责冲突与利益纠葛。为此建议,对中管院这类改革自主性强的事业单位,实行无主管直接在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从制度根源消除社团举办带来的治理隐患。

四、真假中管院的问题

厘清身份边界:依法界定“真假中管院”的核心依据。“真假中管院”的本质是法人治理权的合法归属问题,已有明确的法律与事实依据。

合法中管院的核心依据:2012年9月,中央编办明确中管院为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单位,实行事业单位法人理事会制度;同年11月,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以(国事登函[2012]34号)文件批复章程核准备案。依据《民法典》第89条关于事业单位理事会为决策机构、法人依章程产生的规定,2017年9月,我院第一届常务理事会依法产生李树林为负责人;2020年11月,第二届常务理事会依法选举李树林为法定代表人和院长。目前,李树林是中管院唯一合法的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

所谓“假中管院”的本质:系旅促会非法夺权形成侵权事实。旅促会的“假权案”就是假中管院事实铁证:旅促会成了假中管院,挂名法人个体户王家粤成了假法定代表人,受公安处罚已被罢免法人田志强成为假院长。旅促会以“深圳中管院”为据点,大批量买牌敛财数额巨大从事违法活动。自2019年起,先后有《新华社》《中国经营报》《半月谈》《南方周末》等多家媒体经调查报道,已充分揭露全部事实真相大白。旅促会为什么敢无法无天,他们一直宣称中央老干部支撑,没有人敢动旅促会。

五、依法治院与监管的问题

强化依法治院:推动法人治理权回归与监管介入。为彻底解决治理乱象,加快法治化改革进程,院常务理事会提出如下核心诉求:

第一,启动多部门监管协调机制解决老大难问题。恳请中央编办牵头,联合中央国行办、公安部、民政部、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委,依据事业单位监管协调机制,对旅促会相关人员非法夺权、侵占公共资产等违法违规问题尽快立案查处。

第二,推动法人核心职权回归。在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督促下,责令旅促会立即返还非法侵占的中管院公章、法人证书、官网、银行账号等核心资产,将法人治理权交还院常务理事会。

第三,完成法人证书依法变更。督促挂名人员配合办理法人证书变更手续,将法定代表人身份依法变更为我院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的合法人选,恢复中管院科研发展正常工作秩序。

38年改革实践证明,中管院的改革发展,离不开党的政策指引、陈云同志的历史嘱托、依法治院的坚定践行,更离不开全体职工的维权担当与社会各界的支持。改革不是纸面文章,而是日复一日的坚守与实干。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体中管人将坚持深化法治化改革,大兴管理科学兴国之道,推动中国管理科学走向世界,与全球南方国家共促管理科学现代化。我们坚信,新型中管院的建设目标必将实现!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常务理事会

2025年9月27日